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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结婚费共同支出是否属于彩礼”
一、案情概述 2月4日,江苏省邳州市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婚约财产纠纷案,因原告曹某主张的20000元旅游结婚费用不属彩礼,法院判决驳回原告曹某的该项诉讼请求。 法院经审理查明:原告曹某(男)与被告韩某(女)经媒人介绍认识后建立婚约关系,原告曹某遂按农村习俗给付被告韩某彩礼19800元,之后二人开始同居并准备旅游结婚。应被告韩某要求,原告曹某给付其20000元作为旅游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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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后情侣订亲半年便分手 彩礼酌情返还70%”
一、 案情概述 一对95后小情侣经人介绍相识不过十天,便按照当地农村习俗举行订婚仪式并同居。之后双方因同居生活发生矛盾,女方离家出走两次,男方要求女方及其父母返还全部彩礼,昔日情侣因彩礼问题对簿公堂。近日,江西省进贤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理并判决了这起婚约财产纠纷案件,支持了原告邓某要求三被告陈某、陈某力、刘某共同返还70%彩礼款的诉讼请求。 法院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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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离婚”未分割的财产,变为“真离婚”
一、 基本案情 1995年11月10日,原告陆某与被告王某双方登记结婚。后由于双方想买限购的房子,被告王某提议先办个离婚手续,买完房子再复婚。于是双方于2012年12月20日,签署了离婚协议,在天津市河西区民政局领取了离婚证。因想着还要复婚,在该协议中,双方对夫妻共有的房产没有列明,没有分割。目前,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四处房产都在被告名下。原、被告双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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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某诉汤某变更抚养关系案”
一、基本案情 女子王某与男子汤某于2007年登记结婚。两人在2008年生育一女汤小女。2009年,生育一子汤小男。2016年4月,双方因感情不和协议离婚。双方在协议中约定:汤小女、汤小男随男方生活,抚养费全部由男方自愿承担至两人独立生活时止。女方依法享有探视权。 离婚后,儿女随汤某生活。汤某家中有父母,后汤某再婚。现王某以汤某再婚、工作忙无暇照顾小孩,王某有稳定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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