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东一律师事务所官网

法律咨询:400-0710-678

商铺租赁纠纷胜诉案例|助商家追回装修经营损

2026-10-12
文章来源: 上海东一律师事务所

我方当事人承租上海沿街商铺用于经营,与房东签署正式商铺租赁合同,投入资金完成店铺装修,按期足额缴纳租金。经营过程中,房东因自身规划,在租期尚未届满时,单方面要求收回房屋,强行要求商家搬离,拒绝承担任何违约赔偿。
 
房东主张合同可以随时解除,仅愿意退还剩余房租,对大额装修残值、停业经营损失拒不赔付。双方多次协商无果,商家面临被迫停业,前期装修投入面临全部损失。
 
我们接受委托,整理租赁合同、租金转账记录、装修合同、付款凭证、经营流水,固定房东单方违约的完整证据。庭审中依据民法典租赁合同相关规定,房东租期内无故解约属于根本性违约,应当赔偿剩余租期对应的装修残值、搬迁损失、停业经营损失。
 
法院采信我方代理意见,判决解除租赁合同,判令房东赔偿装修残值、经营损失等各项损失。
 
提醒经营者:租商铺务必看清违约条款,遇到房东无故提前收房,不要仓促搬离,留存装修、经营证据,依法主张全部损失。

备案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