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股权纠纷案例|帮助当事人退出公司
两名股东合伙开设公司,前期合作尚可。后期经营理念产生巨大分歧,股东之间互相不信任,长期无法召开股东会,公章证照被一方掌控,公司业务停滞,既不分红也不允许另一方退出。当事人想要退出,对方拒绝收购股权,也不同意解散公司。
直接起诉解散公司门槛较高,我们优先采取谈判策略,梳理公司财务、资产情况,核算股权对应的价值,向对方释明公司僵局的法律后果,说明继续僵持双方都会持续受损。
多轮协商谈判之后,达成股权转让调解协议,由另一方股东受让我方当事人股权,约定股权转让款支付时间,配合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当事人顺利退出企业。
股东合伙,建议一开始就签订完善股东协议,约定退出机制,不要等到矛盾爆发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