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决议侵犯小股东权益怎么办
一、 案情
这是一起有关公司决议的纠纷,公司召开股东大会未尽到通知义务,一审认定该股东会决议成立,二审本律师作为小股东代理人,从程序合法角度切入,最终将侵害到我方合法权益的股东会决议及董事会决议予以撤销。
二、 律师策略
一审认定股东会决议成立,但根据公司法的相关法律规定:1.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全体股东;2.自行约定:公司章程另有规定或者全体股东另有约定的除外。 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而案件中公司股东未按照程序尽到通知义务,程序不合法,应允以撤销。
三、 结语
公司在治理过程中,股东会决议至关重要,涉及到公司以及股东或者相关人员的重大利益,所经了解公司股东会召开的流程很重要,股东大会一定要程序合法,内容合法。如果小股东一旦发现大股东利用优势地位作出不利于自己的决议,一定要第一时间了解其合法性,及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公司如果想要做出合法的决议,亦应当了解并遵守法律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