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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帮信罪案件辩护案例|检察院作出相对不起

2026-10-20
文章来源: 上海东一律师事务所

基本案情 当事人系外地来沪务工人员,受网友劝说,将本人名下银行卡出借他人使用,收取少量报酬。该账户后续流入电信诈骗涉案资金,公安机关以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对当事人立案侦查。当事人陈述,其仅知道对方用于资金周转,未预料会用于电信诈骗犯罪。

辩护思路 律师接受委托后,及时会见当事人,全面梳理案卷证据材料。重点核查当事人认知能力、双方沟通记录、获利金额、资金流水明细,区分主动参与犯罪与单纯出借银行卡的行为差异。结合当事人无前科劣迹、到案后如实供述、主动退缴违法所得等情节,向检察机关提交法律意见,就当事人主观明知程度提出辩护观点。

案件结果 检察机关采纳辩护人部分意见,综合全案情节,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法律要点 帮信罪成立的核心要件是主观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并非只要银行卡流入涉案资金就一定构罪;获利数额、流水规模是量刑重要参考,同时结合行为人的认知水平综合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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