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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交通事故维权案例|伤者拿到足额赔偿

2026-10-13
文章来源: 上海东一律师事务所

我方当事人遭遇机动车交通事故受伤,交警认定对方全责。伤者经过手术治疗,伤情经司法鉴定构成十级伤残。协商理赔阶段,保险公司对伤残赔偿金、误工费、精神抚慰金提出异议,压低赔偿标准,误工费仅愿意按照上海最低工资标准赔付,鉴定费也拒绝承担,双方差距较大,调解陷入僵局。
 
当事人对理赔计算不熟悉,担心诉讼耗时漫长。我们接受委托后,整理事故认定书、全套病历、手术记录、伤残鉴定报告、工资流水、误工证明等完整证据链。庭审中逐项核算法定赔偿项目,依据上海人身损害赔偿标准,主张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营养费、护理费、误工费、鉴定费全部由肇事方及保险公司承担。
 
法院采信我方全部证据,判决保险公司在交强险及三者险限额内,赔付全部法定损失。当事人顺利拿到全额赔偿款。
 
提醒发生交通事故的伤者:不要轻易签署保险公司的一次性了结协议,很多项目会被大幅压缩,赔偿权益容易受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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