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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份共有的房屋,有人要房有人要钱怎么办?

2025-09-17 16:59
文章来源: 未知

前言
因继承、合伙投资、共同购买等原因,可能形成房屋的按份共有状态。按份共有房屋分割纠纷中,共有人对房屋分割方式的不同诉求,可能会引发权利冲突。当一方坚持实物分割,而另一方则主张取得房屋所有权并给予折价补偿时,如何依法合理分割共有房屋?
一、案例分析
李甲、李乙与李丙系兄弟姐妹三人,根据生效的继承纠纷判决,登记在三人母亲名下的五间房屋由三人继承,李甲、李乙均取得30%的份额,李丙取得40%的份额。随后,三人对涉案房屋的分割问题产生争议。
李甲、李乙起诉,请求判令涉案房屋归其二人所有,两人各占50%的份额,同时向李丙给付折价款。庭审中,李甲、李乙亦表示,若不能取得房屋,则同意变卖或拍卖房屋后分割折价款,但明确不同意实物分割。李丙则表示不同意变价或折价分割涉案房屋,要求进行实物分割,且同意只要五间房屋中的一间,并愿意接受剩余份额的折价补偿。双方对于房屋分割方式意见相左,难以调和。
法院生效裁判认为,李甲、李乙、李丙作为按份共有人,在各方无特殊约定禁止分割的前提下,均有权请求分割共有房屋。鉴于李丙占有份额较高,且其长期在涉案房屋及院落内居住,并明确表达了对涉案房屋具有难以割舍的感情且不同意转让其全部产权份额的前提下,法院对李甲、李乙提出的涉案房屋归其二人所有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
经法院现场勘验,确认涉案五间房屋均具备独立开门条件,即涉案房屋具备实物分割的物理要求。综合考虑各方所述分割意见的基础上,根据房屋实际位置、独立使用条件、当事人居住需求、居住状态等因素,最终判决:李甲、李乙各取得两间房,李丙取得一间房。同时,参照房地产估价报告以产权证所载房屋面积为基础,计算出折价款数额由李甲、李乙支付给李丙。
二、共有物分割
首先,关于按份共有的房屋能否分割?按份共有房屋的分割应当按照共有人之间的约定来进行。共有人约定不得分割共有房屋,以维持共有关系的,应当按照约定,但是共有人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的,可以请求分割;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份共有人可以随时请求分割共有房屋。
其次,关于按份共有房屋的分割方式。若共有人能够对共有房屋分割达成协议,则优先适用协议。若共有人无法达成协议,按照法律规定,应以实物分割为主,兼采变价分割、折价分割的方式,对共有房屋进行分割。
实物分割是优先选择,但需具备两个条件:
第一,具备实物分割的物理条件,即房屋分割后功能完整仍可独立使用。具体而言,需考量房屋结构及功能独立性、通风采光条件及产权分别登记可行性等因素。
第二,不会因分割减损共有房屋的价值。若不具备实物分割的条件,才能考虑采取变价或折价分割的方式。
变价分割即将共有房屋进行拍卖或者变卖,对拍卖、变卖所得价款进行分割。折价分割即共有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愿意取得共有房屋且具有支付能力,可以由该共有人取得共有房屋,并由该共有人向其他共有人作价补偿。若各共有人均不愿接受共有房屋,亦应当采取变价分割的方式。实践中,按份共有房屋分割的情况具有复杂性,需要考虑的因素众多,应依据法律规定,结合具体案件情况,确定最合法合理的分割方式。
三、协商一致,签订《分割协议》
 
共有人能达成一致时,“要房”与“要钱”的诉求可通过以下方式落地,且效率最高、成本最低:
1. 确定房屋价值:、
共同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对房屋市场价值进行评估,避免因“定价分歧”僵持;
2. 约定补偿与过户:
由“要房”的共有人,按照其他共有人的房屋份额比例,支付相应折价补偿款(例如:房屋总价100万,A占60%、B占40%,若A要房,则需向B支付40万补偿);
收到补偿款后,“要钱”的共有人配合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将房屋登记至“要房”的共有人名下;
3. 明确履行细节:
协议中需写明补偿款支付时间、过户期限、违约责任(如逾期付款需支付违约金),避免后续扯皮。
四、协商不成:通过诉讼强制分割
 
若共有人无法就“要房还是要钱”达成一致,任何一方均可向法院提起“共有物分割纠纷”诉讼,由法院依法判决。实践中,法院通常按以下思路处理:
1. 优先考虑“折价分割”:
法院会询问共有人是否愿意取得房屋所有权并支付补偿,若有多位共有人愿意“要房”,则结合“份额大小”“实际使用需求”(如是否在房屋内居住)等因素综合判定;
若仅一位共有人愿意“要房”,且其具备支付补偿款的能力(如提供存款证明、贷款资质等),法院一般会支持其取得房屋,同时判决其向其他共有人支付折价补偿(补偿款金额以评估价为基础)。
2. 无法折价分割时,判决“拍卖、变卖分割”:
若所有共有人均不愿“要房”,或“要房”的共有人无能力支付补偿款,法院会判决将房屋拍卖、变卖,所得价款按照各共有人的份额比例分配。
注意:拍卖、变卖可能产生佣金、税费等成本,最终分到的款项会略低于评估价,且流程耗时较长(通常需6-12个月)。
 
四、实务提醒
按份共有房屋分割牵涉共有人居住权利与财产权的平衡,为妥善解决争议,各方需注意以下几点:
1、权属清晰:无论通过继承还是其他方式取得共有房屋,应尽早通过书面协议或法律文书确认各按份共有人的份额,避免日后产生争议。
2、优先协商解决:共有人应充分沟通,优先通过协商确定分割方案。各方应理性认识自身权利边界,尊重他人合理需求。若协商陷入僵局,建议及时寻求司法裁判。
3、依法选择分割方式:若协商无果,具备实物分割物理条件且不会因分割减损价值的,应优先实物分割;若不具备实物分割条件的,部分共有人主张取得房屋所有权,须预先评估自身支付折价款的能力,否则可能丧失取得机会。折价款计算应依托专业机构评估。
4、保留关键证据:无论协商还是诉讼,都需留存房屋产权证明(房产证、共有协议)、出资凭证(如购房时的转账记录)、评估报告等材料,证明自己的份额及主张。
5、警惕“低价转让”风险:若“要房”的共有人提出以远低于市场价格的金额补偿,切勿轻易同意,应坚持以第三方评估价为依据,必要时通过诉讼主张公平分割。
按份共有房屋分割的核心,是在“尊重份额权利”的基础上,通过“协商优先、诉讼兜底”的方式解决分歧。无论是“要房”还是“要钱”,都需遵循法律规定,理性沟通,若陷入僵局,及时委托专业律师介入,通过法律手段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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