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周秉昆买房“被骗”后,需要搬出吗?
剧中,周秉昆从自称是房主的人手中购买了一套房屋,支付了相应购房款,并在房屋管理部门进行了登记,但在居住多年后,却突然被告知卖房人并非实际房主,房管部门也称当时帮他办理登记的人员也是临时帮忙的,最终无奈搬出了其购买的房屋。
法官解读
二、骆士宾能夺回周楠的抚养权吗?
剧中,周楠是骆士宾与郑娟的非婚生子,而周秉昆与郑娟结婚后,一起抚养了周楠。后骆士宾在得知自己不能生育的情况下,多次要求要回周楠,但因为郑娟、周秉昆已经和周楠有了很深的感情,因此遭到了二人的强烈反对。
民法典明确了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也明确了离婚后的子女抚养问题。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对于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对于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如有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可能可以作为优先考虑的因素之一。此外,在抚养权纠纷案件中,父母的经济能力、平常对子女的抚养教育等也都是会影响到子女抚养权归属的因素。非婚生子女的父母虽不存在婚姻关系,但对于非婚生子女抚养权的确定,也应当参照上述原则,结合生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子女真实意愿等,按照最有利于子女的原则进行综合判断。
剧中,骆士宾通过做生意积累了一些家业,并在生前立下一份“神秘“遗嘱。随着剧情的推进,骆士宾之子周楠在国外突然去世,周秉昆与骆士宾因此矛盾激化、发生口角,在二人的争执过程中,骆士宾意外受伤后死亡。在刚刚播出的第46集结尾,骆士宾的遗嘱内容也被公之于众,遗嘱称让其子周楠出任公司董事长,但在此之前,自己名下全部公司股权暂时划归其下属彭心生代持,直至周楠接任公司董事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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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这里的观众们心里一定有不少疑惑:周楠已经先于骆士宾去世了,这份遗嘱还有效吗?骆士宾的遗产又该由谁来继承呢?
根据民法典,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遗嘱继承人先于遗嘱人死亡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因此,在遗嘱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要件和实质要件的情况下,遗嘱有效,因遗嘱继承人先于遗嘱人死亡,这部分遗产将按照遗嘱人的法定继承重新分配。法定继承的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另,根据民法典的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需要注意的是,代位继承的前提一是代位继承的人只能是被继承人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二是代位继承仅限于法定继承,并不适用遗嘱继承。
来源丨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京法网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