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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人员受处分工资调整卡在哪一步?

2025-11-03 11:00
文章来源: 未知

前言
近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针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处分后的工资待遇处理问题作出明确答复,厘清了实践中关于薪级工资调整时间的争议。这一答复为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及纠纷处理提供了关键政策依据,本文结合答复内容及现行规定作出解读。
一、参考文件
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监 察 部
关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人受处分工资待遇处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人社部发〔2012〕68 号
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现就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人受处分工资待遇处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人受处分的工资待遇处理
(一)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警告处分的,不降低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和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按本单位有关规定发放。受处分期间符合正常增加薪级工资条件的,从次年1月1日起增加薪级工资。
机关技术工人受警告处分的,不降低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和津贴补贴;机关普通工人受警告处分的,不降低岗位工资和津贴补贴。受处分期间符合正常晋升岗位工资档次条件的,从次年1月1日起晋升岗位工资档次。
(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记过处分的,不降低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和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按本单位有关规定发放。受处分期间,不得增加薪级工资。处分期满解除处分的当年,符合正常增加薪级工资条件的,从次年1月1日起增加薪级工资。
机关技术工人受记过处分的,不降低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和津贴补贴;机关普通工人受记过处分的,不降低岗位工资和津贴补贴。受处分期间,不得晋升岗位工资档次。处分期满解除处分的当年,符合正常晋升岗位工资档次条件的,从次年1月1日起晋升岗位工资档次。
(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处分的,从作出处分决定的次月起,岗位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按新聘(任)岗位确定,薪级工资按每降低一个岗位等级相应降低两级薪级工资确定,最低降至新聘(任)岗位的起点薪级。无岗位等级可降的,不降低岗位工资,薪级工资按降低两级确定,最低降至薪级工资l级。未明确新聘(任)岗位的,停发工资待遇,暂按本人原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和津贴补贴之和的70%计发临时工资,绩效工资按本单位有关规定发放。明确新聘(任)岗位后,被多减发或少减发的工资予以补发或扣发。受处分期间,不得增加薪级工资。处分期满解除处分的当年,符合正常增加薪级工资条件的,从次年1月1日起增加薪级工资。
机关技术工人受降低岗位等级处分的,从作出处分决定的次月起,技术等级工资按新岗位技术等级确定,岗位工资逐级就近就低套入新岗位技术等级相应岗位工资档次,受处分前技术等级为初级工的,不降低技术等级工资,岗位工资按降低两个档次确定,最低降为初级工1档;津贴补贴按新岗位技术等级确定。机关普通工人受降低岗位等级处分的,从作出处分决定的次月起,岗位工资按降低两个档次确定,最低降至l档;不降低津贴补贴。受处分期间,不得晋升岗位工资档次。处分期满解除处分的当年,符合正常晋升岗位工资档次条件的,从次年1月1日起晋升岗位工资档次。
解除受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处分,不视为恢复受处分前的岗位等级和工资待遇。
(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人受开除处分的,从作出处分决定的次月起,取消原工资待遇。
(五)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人处分决定被变更,需要调整工资待遇的,从处分决定被变更的次月起执行。处分被减轻或撤销的,多减发或停发的工资予以补发。处分被加重的,少减发的工资予以扣发。
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人退休后被追究违纪责任的退休费待遇处理
(一)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人在处分决定机关作出处分决定前已经退休或退休后有违法违纪行为,应当给予警告、记过处分的,不降低退休费待遇。
(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人在处分决定机关作出处分决定前已经退休或退休后有违法违纪行为,应当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处分,未重新明确执行退休待遇职务层次(技术等级)的,从审查结论作出的次月起,按12%降低基本退休费,补贴按低一个职务层次(技术等级)确定,今后调整退休费时,按原执行退休待遇职务层次(技术等级)低一个职务层次(技术等级)的标准执行;重新明确执行退休待遇职务层次(技术等级)的,按降低后的职务层次(技术等级)确定基本退休费和补贴,今后调整退休费时,按降低后职务层次(技术等级)的标准执行。
(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人在处分决定机关作出处分决定前已经退休或退休后有违法违纪行为,依法应给予开除处分但未被判处刑罚的,从审查结论作出的次月起,按25%降低基本退休费,补贴按最低职务层次(技术等级)确定。今后调整退休费时,按最低职务层次(技术等级)的标准执行。
(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人退休后被追究违纪责任,原应给予的处分被变更,需要调整退休费待遇的,从审查结论作出的次月起执行。原应给予的处分被减轻或撤销的,多减发或停发的退休费予以补发。原应给予的处分被加重的,少减发的退休费予以扣发。
(五)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人在处分决定机关作出处分决定前已经退休或退休后有违法违纪行为,应当给予处分的,如已参加养老保险并按养老保险有关规定计发养老金,其待遇处理办法按国家有关养老保险的规定执行。
三、其他有关规定
本通知自2012年9月1日起执行。原有政策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本通知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同中央组织部、监察部负责解释
二、薪级工资调整时间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警告处分期间符合正常增加薪级工资条件的,“次年1月1日”是指受处分当时的次年还是处分期满后的次年?
例如,张三2024年9月受警告处分(2025年3月处分期满),2024年年度考核合格,正常增加薪级工资应从何时起算?人社部明确回复:该同志符合从2025年1月1日增加薪级工资的条件。这意味着警告处分期间,只要满足正常增加薪级工资的考核等条件,无需等待处分期满,可直接按自然年度的次年1月1日执行调整。
三、各类处分的工资待遇影响
结合《关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人受处分工资待遇处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8号)及此次答复,不同处分对工资待遇的影响可分为以下几类:
(一)警告处分(期限6个月)
• 工资构成:不降低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和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按本单位规定发放。
• 薪级工资/岗位工资:受处分期间符合条件的,次年1月1日起正常增加薪级工资(事业单位)或晋升岗位工资档次(机关工人)。
(二)记过处分(期限12个月)
• 工资构成: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和津贴补贴不变,绩效工资按单位规定发放,但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合格及以上等次,可能影响年终考核奖。
• 薪级工资/岗位工资:受处分期间不得增加薪级工资或晋升岗位工资档次,处分期满解除当年符合条件的,次年1月1日起恢复调整。
(三)降低岗位等级或撤职处分(期限24个月)
• 工资构成:从作出处分决定次月起,岗位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按新岗位确定,薪级工资按每降低一个岗位等级相应降低两级,最低可降至1级。
• 特殊情形:未明确新岗位的,暂按原待遇的70%计发临时工资,明确岗位后多退少补;解除处分后不视为恢复原岗位等级和工资待遇。
• 薪级工资/岗位工资:受处分期间不得调整,处分期满符合条件的次年1月1日起恢复调整。
(四)开除处分
从作出处分决定的次月起,取消原工资待遇,绩效工资自然停发。
四、特殊情形:退休后受处分的待遇处理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人退休后被追究违纪责任的,退休费待遇按以下标准处理:
• 警告、记过处分:不降低退休费待遇。
• 降低岗位等级或撤职处分:未重新明确退休待遇层次的,按12%降低基本退休费,补贴按低一个层次确定。
• 应给予开除处分但未被判刑的:按25%降低基本退休费,补贴按最低层次确定。
• 处分变更的:从审查结论作出次月起调整待遇,减轻或撤销的补发多减发部分,加重的扣发少减发部分。
实务操作中的注意要点:
1. 证据留存:
单位作出处分决定时,应明确记载处分类型、期限及工资待遇调整依据,避免因程序瑕疵引发争议。
2. 时效衔接:
对于跨年度处分,需严格按照“次年1月1日”的时间节点执行薪级工资调整,不得擅自延后。
3. 争议解决:
工作人员对工资待遇处理有异议的,可先向单位人事部门申请复核,复核不成的可依法申请调解或提起人事争议仲裁。
此次人社部答复进一步明确了政策执行标准,事业单位及工作人员均应准确把握规定内涵,确保处分与待遇处理的合法性、合规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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